生态环境部启动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 将督查1586个水源地
2018年5月20日,生态环境部启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将对1586个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违法问题清理整治等重点问题进行督查。
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制订的《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需做好本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各省级人民政府均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进行了问题排查,并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
但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表示,一些地方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管理方面仍存在短板。一些地方先有企业,后有水源地,而且已经形成城区,要退出来非常困难。在这方面各地要有底线思维,或调整饮用水水源地,或想办法把威胁水源安全的项目退出来。
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违法问题多见、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一系列问题在此前生态环境部开展的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也得到印证。排查发现,126个地市的319个地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共排查发现490个环境问题,主要涉及违法违规建筑、非法设立排污口、非法码头、旅游餐饮、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交通穿越等问题,还有7个饮用水水源地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张波表示,通过督查,这些问题目前已经得到解决。490个问题截止到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一大批过去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取得良好成效。
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我国将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等重点工作,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下降。 此次,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组成督查组,将对涉及到的212个地级市及1069个县1586个水源地的环境问题进行督查。
张波表示,目的是为了确保地方按照计划表和路线图完成相关工作,提升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将督促各地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标志设立、违法问题整治三方面工作。按照方案的要求,2018年底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要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整治,其他地区要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整治。2019年底前,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要全部完成整治。
生态环境部表示,公众发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交通穿越、餐饮旅游等环境问题,可通过12369举报电话或“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逐一核实。
[来源:央广网]